一次性求职补贴
请用微信扫一扫
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朝阳市内高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孤儿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享受条件: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
补贴标准:每人1200元。
经办流程:
1.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
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各学校审核本校毕业学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审核合格的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有关材料一次性报送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审核:学校所在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审核通过的毕业学年毕业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反馈学校;
4.拨付:经过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到学校账户。
申报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复印件;
3.毕业生提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经年检后的《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佐证材料;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就业创证首页及援助状态页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认定)等佐证材料;
(4)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特困证明等佐证材料;
(5)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烈属身份的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6)符合条件的孤儿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儿童福利证》等佐证材料;
(7)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佐证材料;
(8)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贷款合同等佐证材料。
4.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政策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23号);
2.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规〔2024〕2号);
3.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32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0421-2638962 北票市:0421-5877855
凌源市:0421-6806021 朝阳县:0421-8996112
建平县:0421-7817871 喀左县:0421-4828881
双塔区:0421-3990515 龙城区:0421-3720086